各有关单位:
为加快推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,根据《关于促进奉化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》(奉人社〔2012〕142号)文件精神,决定开展2019年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助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落户奖励
(一)奖励标准
新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,区财政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助。
(二)申报材料
1.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;
2.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
4.奉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(见附件);
二、租房补助
(一)补助标准
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区租用办公用房并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,给予为期3年的房租补助,第一年房租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,后两年房租补助额度为第一年的50%。
(二)申报材料
1.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;
2.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
4.奉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(见附件);
5.经营场地产权证,租房协议及房租支付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;
6.本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营情况报告。
三、品牌奖励
(一)奖励标准
本土品牌经认定为中国弛名商标、省著名商标或省知名商号、市知名商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,区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、5万元、2万元一次性奖励;被评为AAA、AA级企业信用等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,分别给予3万元、2万元一次性奖励)。
(二)申报材料
1.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;
2.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
4.奉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(见附件);
5.品牌奖励证书和品牌认定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文件等材料;
6.本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营情况报告。
上述奖励补助资金受理部门为区人才服务中心市场招聘部,地址:南山路198号102室、105室,咨询电话:88506057、88506063,受理时间:即日起至4月27日(休息日除外)。
附件:奉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.doc
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0年4月16日